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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资质,二手车交易市场如何申请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怎么写?以北京市为例,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手续和资料具体如下: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辖区内的,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5、《机动车行驶

1.二手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资质,二手车交易市场如何申请

以北京市为例,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手续和资料具体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辖区内的,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0、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 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外)

二手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从事二手车经营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由工商登记机关对材料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予以登记的决定,并在登记后10内发放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 申请程序:

申请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决定是否给予二手车评估机构经营资格。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地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 具备的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2、 有5名以上取得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职业资格证书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1名以上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3、 独立的中介机构;

4、 有规范的企业章程、管理制度;

三、 应提供的证明

1、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2、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3、 高、中级职业评估师劳动合同;

4、 经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章程、管理制度;

5、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 法人代表证明材料;

7、 企业地址、邮编、电话;

四、 审批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五、 主办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李  斌   

电  话:8761393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制定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机电办进字〔2004〕29号),现将要点通知如下:

一、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所需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国家机电办审批的产品须报一式三份,如有附表须提供相应份数);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其他人办理进口申请的应提供委托书;

5、下列产品的进口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资项目项下产品的进口须提交该项目的批复复印件、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船舶类:交通部水运证明复印件(运输企业);

(3)光盘生产设备: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关于引进光盘生产线的批复复印件;光盘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光盘生产设备的设备清单(由用户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开具,并将清单交到(或传真)到国家机电办才可开始办理);

(4)烟草加工设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初审转报;

(5)移动通信设备: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该产品的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

(6)无线广播发射设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核准意见;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核准意见(办理过程:由用户或委托人先持申请表到上述两个部门核准,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或批注核准意见);

(7)用于销售的货车、大客车:国外制造商授权销售证明;

(8)用于生产配套的汽车关键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9)旧机电产品:备案联系单;设备检测说明(旧船舶类除外)

下列旧机电产品另须提供的材料:

旧胶印机: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闻出版署意见反馈函;(办理程序:由进口用户或委托人持申请表、申请报告及上述书面材料到国家机电办开具征求意见函,送交新闻出版署征求意见,待意见返回后,国家机电办根据反馈意见开始办理。在用户或委托人取证时须提供国家质检签发的旧机电产品备案联系单);

旧船舶类:交通部水运证明或交通部办公厅批复复印件;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原件两份);

旧机械设备类: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复印件;

6、按有关规定须提供的材料。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及签发程序

1、申请人向机电办提交申请材料,并报送电子数据;

2、机电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请,出具书面的受理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的,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对于应当先经地区、部门机电办审查后报国家机电办签发的申请,地区、部门机电办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电子数据报国家机电办,为加快办理速度,可由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材料直接报国家机电办;

5、各机电办对进口申请审查后,除可当场签发进口许可证的外,在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签发进口许可证;

6、申请人凭有关身份证明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委托其他人代为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的,被委托人凭委托函及本人有关身份证明领取。

本规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登记 #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