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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如何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办理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及证件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1.在成都买二手车回洛阳上牌需要什么手续异地二手车提档过户的流程如下:1、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2、准备好所需的资料;3、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4、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5、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6、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7、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8、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

1.在成都买二手车回洛阳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车如何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办理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及证件

异地二手车提档过户的流程如下:

1、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

2、准备好所需的资料;

3、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

4、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

5、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

6、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

7、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

8、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挡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异地二手车提档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新车主的有效身份证证明;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转入登记表;

3、车子配置指标的原件;

4、出具暂住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成都买二手车回洛阳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购买外地二手车,提档过户步骤如下:

一、去车管所咨询。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以及二手车排放标准。

二、材料的准备。

1.卖方材料:档案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三手车需要上次过户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

2.买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车管所官网可以直接下载,可提前准备)。

三、办理手续。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注意需要买卖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及车辆到现场的。

四、领取拓号卡。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

五、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会得到一张回执。

六、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经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七、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

八、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 1.如若办理手续代理,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证。

2.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人代表、合同卖方处盖公司公章。

3.临牌只有15天。

在成都买二手车可以回洛阳上牌的。

一、依据《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九条 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

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二、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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