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保值二手车 保值二手车
销售二手车怎么做账,跨年销售二手车账务处理
tamoadmin 2024-07-14 人已围观
简介1.开给客户的系统红冲了对方还能用吗2.公司销售旧车如何开票3.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4.购车是掉了还是交给车管所了?根据查询政策显示:公司出售车辆,最主要的价格公允,二手车开票系统已经全面连接税务局,切不可按照二手车商开的很低的价格,做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会被预警和稽查,如果你公司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测,不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计入当期即可,如果贵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测,那就需要
1.开给客户的系统红冲了对方还能用吗
2.公司销售旧车如何开票
3.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
4.购车是掉了还是交给车管所了?
根据查询政策显示:公司出售车辆,最主要的价格公允,二手车开票系统已经全面连接税务局,切不可按照二手车商开的很低的价格,做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会被预警和稽查,如果你公司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测,不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计入当期即可,如果贵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测,那就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开给客户的系统红冲了对方还能用吗
不能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是不能跨年作废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属于普通的范畴,无法进行作废处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内容有误或要作废,可以向相关税务机关提出红冲申请。红冲是指将错误的进行冲销,并重新开具正确的。红冲申请要遵循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要作废二手车统一,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详细的操作指引和规定。
公司销售旧车如何开票
开给客户的系统红冲了对方不可以使用。
开具要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专用已认证抵扣,开具红字后不需退回原蓝字
2、发生丢失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作废,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
3、跨年退货或开票有误的也可以开具红字
4、普通有“纳税人识别号”栏必须填写。这个是一个新规定
5、增值税专用人认证时限由180天放宽至360日
6、企业如果同时提供不同税率的商品、服务的,可以在同一张上开具。
7、购买二手车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个人建议
对于使用来说,如果出现错开现象的话,一定要重新进行开具,这样才可以不影响正常使用。一般来说财务人员发现重复开具,而只给了客户一张,但是重复开具的一张没给客户的话,这种情况之下是无需将红字交给客户的,我建议你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开票时请查一下对应的合同以及开票记录,拒绝出现重复开票的现象,才可以不影响你的正常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
对于公司出售车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公司委托二手车经销企业代销,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为购买方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公司将车卖给二手车经销企业,再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卖给购买方,由二手车经销企业为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公司直接卖给购买方,应由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为购买方。
误将认证过的增值税票作废如何处理
小规模一个月可以开多少免税票
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
购车是掉了还是交给车管所了?
法律分析:
开注意事项:1、 增值税专用已认证抵扣,开具红字后不需退回原蓝字;
2、 发生丢失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作废,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
3、 跨年退货或开票有误的也可以开具红字;
4、 普通有“纳税人识别号”栏必须填写。这个是一个新规定;
5、 增值税专用人认证时限由180天放宽至360日。
6、 企业如果同时提供不同税率的商品、服务的,可以在同一张上开具;
7、 购买二手车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购车是不交给车管所的,联是你自己手上的,以后卖二手车要用到。报税联和注册登记联才交车管所
掉了的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后,可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