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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市场怎么运作,二手车交易市场怎么做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1私人二手车交易流程私人二手车交易流程:检查证书,这一点非常重要,无论是购买个人车还是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二手车的过户证明书主要是双方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单、审查车的环保标志、汽车完税证明书、购买发票、此外,还包括车辆维护记录本(一般在4S店进行维护)。车辆审查,检查车牌号、发动机的钢印号、车架的钢印号是否真的有效。2鉴定评价鉴定评价,属于国家机关、国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二手车交易市场怎么运作,二手车交易市场怎么做

1私人二手车交易流程私人二手车交易流程:检查证书,这一点非常重要,无论是购买个人车还是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二手车的过户证明书主要是双方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单、审查车的环保标志、汽车完税证明书、购买发票、此外,还包括车辆维护记录本(一般在4S店进行维护)。车辆审查,检查车牌号、发动机的钢印号、车架的钢印号是否真的有效。2鉴定评价鉴定评价,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的单位车辆需要准备二手车鉴定评价机构出示的车辆鉴定评价报告书,个人车辆一般不出具二手车评价报告书。即使购买个人二手车,如果对车一无所知的话,建议在二手车市场进行评价、签订合同,车辆情况好转后可以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双方办理手续,约定车辆交易后名义变更时间。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手车交易名义变更所需的证明书:汽车登记证明书、行驶证明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手续,在车籍所在地的车管所服务站进行名义变更、转籍等变更手续。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必须向原车主索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书”。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向税务机关再申请纳税或免税手续。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购买二手车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查找事故痕迹与隐患,掀开车内地毯,查找下面车身是否藏有硬伤。仔细观察车门,看是否重新油漆过。机盖下的车架当然会有焊接点,但原来的焊接点粗糙,不规则。2.识别汽车的真实年龄。看一眼踏板上的橡胶蒙面。经常有人担心原车主会在里程表上作伪,这也有办法查验,可索要该车最近的保修发票,那上面应该注明车辆的行驶里程。3.察看轮胎磨损程度尤其是前轮。假如花纹扁平,边缘已全无棱角,说明原车主驾车的习惯粗野。这样不仅轮胎本身状况不佳,更透露车的整体情况会很成问题。4.了解车身状况。耐心地围着车身多转几圈,仔细观察挡泥板的边缘以及车轴处,看机件磨损情况。5.察看发动机外观,识别漏水漏油的痕迹。点燃发动机,观察排出气体的颜色。假如排出的气体是半透明的淡灰色,说明状况良好。如果是黑色则说明发动机没有调校好。蓝色说明发动机已经十分疲劳。白色说明汽缸垫行将报废。6.检查车辆行驶性能。通过亲自驾驶来检测车辆状况是绝对必要的。首先检查各种电器,包括转向灯、车大灯、暖气系统、空调系统、收音机等是否都能正常运转。 买二手车要多加小心 据汽车专家介绍,二手车交易占买车人的40%左右,因为二手车价格实惠,比较经济,但更多的消费者担心它的“历史”,害怕可能买到那些事故车、水淹车。如何在众多的二手车中“淘”到一部放心车是许多消费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日前记者来到本市卫国道二手车交易市场,对此方面问题进行了采访,汽车专家们提出了如下问题提醒消费者购车时注意。搞清卖主车辆身份 去年10月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个人私下交易已被视为合法。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尤其需要查清楚卖车人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检查汽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关键的关键是要搞清楚卖车人是否是车主本人,车辆身份是否为抵押车。按照以往经验,如果卖方为车主本人或经纪公司,买方就相对安全,若是“黄牛”就要加倍小心。据介绍,“黄牛”往往会在交易中设立陷阱,比如在办理过户手续中,伪造企业公章、企业代码证、车辆养路费凭证等,更严重的甚至隐瞒车辆事故纪录、改动二手车行驶里程表等,通过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坑害消费者,并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查看外观一定仔细 1、买二手车切记不能凭第一印象觉得车型时尚、表面无划痕就产生购买的冲动,一定要细心地观察汽车外观。可按照由外到内的顺序,仔细观察车漆,一般原厂喷漆质感均匀,颜色协调,而经过修理厂修补的车漆,漆色或厚薄会与周围的不吻合;也可以打开后行李箱,根据行李箱内的颜色也可以判断出是否重新喷过漆。因此要注意补漆处的颜色偏差以及橡胶密封件边缘的油漆残渣,还应注意门下边缘、车身纵梁等区域的漆面情况以及有无腐蚀。

2、要认真查看车身的锈蚀,它与原车使用时间长短和以后的使用寿命有很大的关系,否则,车辆购回后,将会出现车身抖动,严重的还需要进行烧焊或修补,可通过检查门、窗、叶子板、流水槽、密封胶条等处看出密封状况和锈蚀程度,还可以打开行李箱和揭开前地板毡,查看行李箱地板上有无漏水现象。 3、查看底盘、轮拱、减振器等工作情况,可用手大力按动车身一角,松开后,看其弹动次数,在2至3次之间为好。如不能自由跳动或出现响声,证明减振器或悬挂系统弹簧工作不良。

4、查看发动机室、车底边缘是否有贴补痕迹,以防买到事故翻修车。检查底盘时,可把车开上地沟,以便于查看。 5、在离车稍远的位置观察整车的外观状况,细致地进行浏览。如车身的左右高度是否对称,风挡玻璃是否完好,轮胎是否完好无磨损等。内部重视细节情况 1、车门玻璃应升降自如,上升能到顶,下降能到底,侧滑窗开关应轻松自如,推拉顺当,密封良好。

2、应当逐一检查仪表板、转向盘上及转向柱等处的各个开关及显示灯是否完好。顺便查看一下主电源线是否完好,线束里面的导线有无老化,尤其要注意有无自行搭线,如有搭线很可能线束里面的导线原有断路短路故障。

3、用手晃动方向盘,上下不应有间隙,左右自由行程不应过大,表面手感要好。

4、座椅表面应清洁、完好,无破损、划伤。前排座椅可前后自由移动,并有多个位置可固定,供乘客自由选择适当的乘坐位置。破损的踏板胶垫、很脏的座椅以及磨损了的门扶手等均意味着汽车已驶过了相当长的里程。如果卖主提供了座椅套,务必察看一下原始的椅垫。

5、坐好后,手放在方向盘上,左脚踏离合器踏板,应感觉轻松自如,并有一小段自由行程;右脚踩下制动踏板不放,其应保持一定高度,若其缓慢下移,则表示制动系统有泄漏现象。油门踏板不应有沉重、不回位等现象,腿、脚放在油门踏板上时,脚腕应自然舒适,这样才能保证长途驾驶不疲劳。 二手车专家曝交易5大雷区:陌生人骗走手续卖掉车二手车专家曝交易5大雷区:陌生人骗走手续卖掉车

编者按:近日,中联交易市场二手车专家魏征向本报独家披露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即在私人之间进行交易。根据他长期观察,发现私人之间的纠纷已经成为旧车交易中的最大雷区。为此,他提醒朋友们,买卖旧车时千万不要与无证无照的闲散人员进行交易,一定要到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开展业务。

私人进行二手车交易当心踩上雷区。

令人胆寒的雷区,我不由得想起小品《卖车》。在这个小品中,范伟把赵本山以前忽悠他的“绝招”都一一学会,还举一反三用在别人身上开起了心理诊所。当他这次再遇见赵本山的时候,无论赵本山怎么忽悠他,都被他一一识破。此时的范伟本以为自己已经变得比赵本山还聪明了,可他还是没想到,赵本山最后无奈地使出了自己新的“杀手锏”,用他两个徒弟又一次成功地忽悠了他。 的确,商人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采用利诱和欺诈的手段,最终会被理智的消费者所唾弃。“再傻的人,你能骗他一次、两次,总不能骗第三次吧?”在声泪俱下、信誓旦旦声中,商人的诚信正在日益流失,而这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人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 在《卖车》的结尾,赵本山把“钱”还给了范伟。看来,赵本山这次是“改邪归正”了,他只是想通过这件事教育一下范伟,以后谁都不要“忽悠”谁了,大家都要做一个好人,为这次小品的结尾画上了一个人心向善的完美句号。但愿在二手车市场私人交易中,商人们以此为戒,让令人胆寒的雷区填满诚信。 雷区1 ?宰的就是熟人

朋友之间进行交易知根知底,但是在谈交易价格方面轻者容易“伤感情”,重者被“宰”掉不少银子。“熟人之间好办事”,可是牵涉到经济利益时,双方一定要“亲兄弟明算账”。 ?[亲历事件] ?3万元的车就要你5万元

某个朋友开着车来找我,问我这车5万元买值不值,一看就知道是别人要卖给他这个价,他心里没底。我也很难做,说不值吧,回去他跟朋友一讲,再讨价还价,肯定要伤面子。其实当时我一看那车就值个3万元,卖车人挺“黑”。我也见过两个朋友对一辆2002年9月的奥拓的价格难以达成一致,车主要2万元,下家一定要1.9万元,“争执”了几天还没有结果。 ?[专家提醒] ?了解车况打探行情 ?商人喜好专宰熟人朋友,是利用了熟人朋友抹不开情面的弱点。这种商人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只有熟人而已。无论价格怎样,车况一定要看准了,有无事故、机械故障等,都要说清楚,以免留下“后遗症”。第二,双方最好一起到旧车市场,共同了解交易行情,明明白白地做交易。 雷区2 ?骗的就是生人 ?有的人通过其他方式交易车辆,比如通过网络找到“个人急购、白领求购”这样的广告,笔者不敢妄言这其中的真伪,但和陌生人交易一定要谨慎。如果是卖车,要检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卖车过程一般都是“一手钱、一手车”,但一定要当时过户。以中联旧车市场为例,在符合手续齐备、无任何违章记录等条件下,过户时间不到20分钟,所以,时间上应该不是问题。 ?[亲历事件]

骗走手续卖掉车

某女车主要卖一辆本田,找到一个陌生人,此人不具备旧车经纪人资格,也不属于经纪公司人员,结果他以帮着补办手续为理由,把车、手续、车主身份证都骗走了,其目的是想把车卖掉十几万元,好在被公安部门及时侦破,在这个骗子准备倒手时将其抓获归案了。

[专家提醒]

过户要到旧车市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看车的地点不要到距离市区很远的地方,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过户要选择旧车市场办理,如中联旧车市场和花乡旧车市场分别在西四环和南四环内,办理过户都非常方便。 雷区3

蒙的就是车盲 ?卖车不要只图价钱合适,要及时过户以保障自身利益。 ?[亲历事件] ?卖车不过户违章全兜着 ?某男车主要卖一辆宝来,也是找到一个非旧车经纪人员,当时得到的价格是14万元,由于超过心理价位,就把车卖给了他,此后半年时间过去了,一直没有过户,车主有些担心,打电话找到那个人,他却说车已经转手了,接着再找到下家后,得到的答复是又转手了,车被转手两次了,车主有些着急,又找不到车在哪儿,上网一查,违章记录却不少,而且这些罚款都是要车主来承担的。 ?[专家提醒] ?过户要全程跟随 ?这个例子是典型的只图价钱合适,却没有过户,给自己找麻烦。可以看出,如果确实需要和个人进行交易,交易后要立刻办理过户,并在车管所把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变更(还包括在购置税、养路费的变更),而且应全程跟随办理,这是对自己权益的最大维护。 买卖二手车一定要事先了解交易行情。 ?雷区4 ?唬的就是“抠儿” ?收车小广告上的价格“仅供参考”,卖车时避免被“塞价”。一些贪图便宜的人容易上当。 ?[亲历事件] ?小广告价不实 ?平时交养路费、年检时经常收到很多个人收车小广告,上面印有各种车型的“收购参考价格”,但是小广告上登载的车型不够具体,比其实,行情的差异很大。广告上的价格一般比实际价格高很多,高的价格只是为了吸引客户,这就是“塞价”。 ?[专家提醒] ?广泛收集旧车信息 ?应到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熟悉行情,最好能广泛收集旧车信息。最好找到与爱车的品牌、年份、车况相近的车型,通过它的标价判断大致的收购价。 雷区5 ?粘的就是所有人 ?“卖吗?卖吗?”很多车主前往旧车市场,在市场周边总会听到一些人在向您大声喊。如果您说要卖车,结果是十几个或更多的人围拢上来,之后是能钻进车里的都挤进来了。他们就是专门粘你的拼缝人。 ?[亲历事件] ?车价里能扒层皮 ?害怕了吧!的确,旧车市场周边及社会停车场有闲散人员,以“拼缝儿”为职业,他们不属于旧车经纪公司人员,也没有旧车经纪人资格,被这些人“粘”上,他们是要从您的收车款里“扒层皮”的,而且粘上的人越多,扒得越多。比如钻进您车里的人个个都有“份儿”钱,车外没钻进来的也有“份儿”,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的钱也是从您的收购车款里挤出来的,比如原本能5万元收的车,有这么多拼缝儿的,那您的损失可想而知。 ?[专家提醒] ?不要理睬“拼缝人” ?到了市场,面对这些人最好的办法是不予理睬,即使想卖车也不要“宣布”出来,我们可以通过在市场里多转、多看,亲历亲为之后,就能形成自己的判断。另外,本市的旧车市场已经开办了“竞价收车”和“网上拍卖”等方式,前者就类似于拍卖,车主卖车时,通过旧车商家的“竞价”而得到最高报价,车主可选择是否成交,这种方式公平、公正,得到的价格更直接、更真实,车主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证。

总之,卖车前一定要多了解交易行情,多收集一手信息,准确把握实际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操之过急。

支招 尽量避免与个人交易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知道,在进行旧车交易时应尽量避免和陌生个人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选择到旧车交易市场,找正规的旧车经纪公司,与具备旧车经营资格的经纪人开展交易,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利益,而且,作为市场主办方,也可以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保护,在产生经济纠纷时,市场方面可以协调解决。 ?2.应到正规交易市场 ?个人之间进行交易没有保障,因此应到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北京市的旧车市场由旧车经纪公司构成,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是合法的企业。同时,作为旧车市场主办方,一般都实行三级投诉管理制度,具体是:1.与旧车经纪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后,可首先与之进行交涉,寻找解决的途径;2.如对交涉的结果不满意的,可找到市场管理部门,市场主办方都设有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职能部门,可根据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如果消费者认为没有达到调解效果的,可以找到驻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根据工商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根据操控 引擎鉴定二手车 二手车的车况鉴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依据一般的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去着手:  一、检查各种操纵控制装置。手握方向盘上下轻摆,若松动,则主轴上部轴承磨损;转动方向盘,若游隙过大,表明方向盘使用频率相当高;方向灯明灭是否正常;喇叭声音是否响亮;雨刷片有否磨损,擦拭角度是否正常;座椅调整装置是否正常;油门是否畅通无卡住或松动;制动踏板游隙是否足够小;手制动在刹住车时是否还有可拉起的空间余量;换挡是否顺畅,咬合手感是否明显等。  二、检查仪表板上灯号。打开电门,看油压表灯是否亮,油量计和水温表是否运作;启动引擎,看油压表和充电计指示灯是否灭掉;拉阻风门,看是否正常工作。  三、检查引擎。有否异常噪声;踩下油门,看有否打击声;看排气颜色,若白烟不断或颜色偏蓝,说明有烧机油现象。  四、检查引擎室。气缸头、挺杆罩等处有否机油泄漏;水管各部夹子处、水泵和散热器等接合处有否漏水;刹车油管、总泵下部有否漏刹车油。  五、检查电系。各线接头夹子等处连接是否正常;电池日期是否已到。  六、检查车身底盘。水平观察车身钣金,看有无修补的起伏痕迹。水箱罩和横梁等是否有拉直或烧焊的痕迹;掀开行李箱地毯,看有否烧焊痕迹;底盘有否锈蚀或漏洞;车身橡皮有否裂损或漏雨;底盘大梁有否曲折或烧焊等。商务部出台二手车交易规范二手车也要有质保 自去年10月1日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二手车交易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正式实施,部分二手车交易也须有质量保证。 《规范》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填写有关信息,且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同时,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 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范围为 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且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二手车经销企业还应建立包括车辆基本资料、维修保养记录等售后服务技术档案。

此外,《规范》还对二手车经纪机构及拍卖等有很严的要求。如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五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六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十九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二十八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车辆 #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