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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二手车销售有奖励吗,举报二手车行

tamoadmin 2024-06-09 人已围观

简介1.举报违章车辆有奖励的在哪个平台2.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有奖吗?举报电话是多少?3.举报违法车辆有奖励吗4.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5.举报非法经营有奖励吗6.举报违章车辆怎么举报有奖励吗7.举报假货有奖励吗举报抵押车没有奖。举报违法车辆奖励办法,对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只奖励最先举报人;对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对同一举报人当月奖励金

1.举报违章车辆有奖励的在哪个平台

2.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有奖吗?举报电话是多少?

3.举报违法车辆有奖励吗

4.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5.举报非法经营有奖励吗

6.举报违章车辆怎么举报有奖励吗

7.举报假货有奖励吗

举报二手车销售有奖励吗,举报二手车行

举报抵押车没有奖。举报违法车辆奖励办法,对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只奖励最先举报人;对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对同一举报人当月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举报信息与提交证据明显不符合;举报违法行为已被相关部门查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举报;采取违法方式取得举报证据材料。

举报违章车辆有奖励的在哪个平台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是有奖励的。具体奖励幅度还分等级。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第六条对每个等级具体规定了奖励的标准: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少,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0-1%给予奖励;

(二)对于大案要案,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未作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不同情况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5%,2-3%,1-2%,0-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扩展资料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第四条 举报下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商标、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和产地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二)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

(四)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

(五)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

(六)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产品的。

第三条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假冒方或其委托人以及属申诉案件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百度百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有奖吗?举报电话是多少?

举报违章车辆有奖励的平台如下:

一、微信平台:

为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交通违章举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上线有奖举报平台,广大网民可通过“交通违章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在线举报违法违章车辆,举报受理着可直接获得相应红包奖励。

二、支付宝平台:

待举报成功,交警核实后,就可以获得现金奖励了。或者在110报警电话平台或交警微信平台,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或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

三、用有奖app举报违法车辆

杭州“警察叔叔APP”、“支付宝城市服务”、“交通摄影师APP”三个软件都可以违规举报,三个平台的数据是同步的。如果举报的违规行为通过,会有一定的奖励。根据杭州公安交警的规定,目前共受理违法行为举报20起,分为三类:城市快速路违法行为、城市普通道路违法行为和重点交通违法线索。

举报违法车辆有奖励吗

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应当去当地质监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65。流通领域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应当去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项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全国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奖励制度,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关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查证属实的人员。

第三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假冒方或其委托人以及属申诉案件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举报下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商标、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和产地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二)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

(四)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

(五)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

(六)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产品的。

第五条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4个有功等级:

(一)一级举报。认定违法事实完全清楚,已亲自并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现场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

(二)二级举报。认定有违法事实,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三)三级举报。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但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

(四)四级举报。有部分物证,但未经过核实,仅为怀疑、推测性举报。

第六条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少,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0—1%给予奖励;

(二)对于大案要案,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未作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不同情况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5%,2—3%,1一2%,0—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执法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颁发。

第八条举报有功人员接到奖励通知后须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由颁发机关裁决。

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

第十条实施奖励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一条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资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专项核拨。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申报和发放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指定专门的举报受理机构,设立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规范工作人员与举报人之间的行为,严格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强化监督。

第十三条奖励经费的使用管理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四)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第十六条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举报的,对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奖励,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奖励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八条其他部门依据职能受理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案件举报,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百度百科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有奖励。具体的奖励要看所在的地方规定。对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奖励标准:1、举报机动车违停的,奖励30元;2、举报驾驶机动车越双黄线调头、加塞、逆行、车窗抛物、未安装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元;3、举报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300元;4、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视情奖励30至200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举报非法经营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如果没被上网通缉,标注有悬赏金,一般是不会有金钱奖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举报违章车辆怎么举报有奖励吗

一般有金钱奖励,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例如盐城县

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非法制贩烟火药、黑火药等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奖励。

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查证属实并捣毁非法制贩窝点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奖励。

非法经营定义

1、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2、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3、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如果所在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拨打12333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单位所在地的的区县劳动局电话进行举报。

如果企业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非法经营定罪量刑

非法经营罪量刑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_、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举报假货有奖励吗

在“交通违章举报平台”举报违章车辆得奖励。

交通违章举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上线有奖举报平台,广大网民可通过“交通违章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在线举报违法违章车辆,举报受理着可直接获得相应红包奖励。通过“交通违章举报平台”举报车辆的违章行为,可获得最高3000元的奖励。”

举报违章车辆有奖励的平台有很多,每个地方推出的举报方式不一样,有的使用微信公众号,有的使用支付宝的城市服务,还有的使用自己城市开发的“随手拍举报违章"软件。但大部分举报违章平台都有一定的奖励,具体有没有需要根据所在的城市决定。

法律分析:一、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向当地质监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65

二、流通领域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三、关于奖励,依据《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六条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少,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01%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全国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奖励制度,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关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查证属实的人员。

第四条 举报下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商标、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和产地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二)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印刷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产品及包装物、标识物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

(四)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

(五)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

(六)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产品的。

第六条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少,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 —6%,3 —4%,1 —3%,0 —1%给予奖励;

(二)对于大案要案,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未作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不同情况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 —5%,2 —3%,1一2%,0 —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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